根据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》相关规定,经个人申请、团组织推优、支部大会讨论及学院党委会研究决定,确定范容雪等17人列为2026年春季拟发展对象。现将名单予以公示(见附件),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。如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实名反映:0817—2314868。
学前与初等教育学院
2026年4月22日